| 2020-04-15 07:15:51 来源: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 责任编辑:周冬 我来说两句 |
近日,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部署开展失信、限消名单清理行动,助推“诚信三明”建设。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梳理全市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消费名单情况,建立台账,分清类别。严格按照最高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消费及有关规定,细化标准,不符合纳入条件一律不得纳入,对同一被执行人多次纳入的,屏蔽部分旧案失信信息。 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注重善意执行,文明执法。被列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可根据具体情况及被执行人申请,可暂不发布失信或限制消费,或暂时屏蔽失信信息以及解除限制消费;被限制消费的因本人或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等确有必要出行的,经严格审查报批,可以给予其单次解除限制消费。强化监督,对违反规定,应纳入不纳入、不应纳入错误纳入等情形,经查证核实的,依法进行“一案双查”。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依法屏蔽失信被执行人3799人次,其中自然人3519人次,法人280人次;依法解除限消措施1128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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