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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阳夫妻小店“渝见小面”遭连锁品牌“遇见小面”商标起诉索赔事件刷屏舆论。随后,遇见小面撤诉,其创始人宋奇致歉信,决定将“渝见小面”商标赠予毛女士,并承认“管理重大失误”,中止与外包律所合作。 作为重庆人的毛女士,在河南南阳开了一间重庆风味街边小店,取名“渝见小面”,通过诚实劳动、本分经营在异乡谋生,却不想摊上了“官司”,8块钱一碗的面,甚至要卖上一千碗才够赔,毛女士的哭诉,令人同情。 从此次事件处理结果来看,品牌方可能也不想以大欺小“磨刀向更弱者”,遇见小面创始人宋奇直接说这种做法与其品牌经营理念不符,并第一时间中止了与外包律所的合作,我们也应看到其中的诚意。事件的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当前商标维权外包的畸形生态,以及因之而产生的灰色产业链。 品牌方将维权外包给第三方律师事务所,后者为了实现按照比例分账,便肆无忌惮的进行扫荡式取证、批量式起诉,而且还会专挑法律知识缺乏、经不起诉讼消耗的个体户下手,以接近“恐吓”的方式让人家“花钱消灾”。他们这样做,对自身而言,可谓是低成本、高回报,但是对于品牌本身而言,却是莫大的损失。 一方面,虽说正规品牌维护商誉无可厚非,但丢掉商业底线、败坏行业风气的做派,就是在给自己抹黑。“渝见小面”风味餐饮,自带地域文化属性,立足重庆本土餐饮特色底蕴,丝毫没有“蹭热”的嫌疑,在这一点上,重庆市小面协会也公开发声,不支持企业垄断“渝、小面”这类地域公共词汇,力挺本土风味小微商户,可见,“渝见小面”在道理上是站得住脚的,相反,品牌方不尊重本分经营者、不敬畏行业民俗,给人以恶意诉讼碰瓷之嫌,显得“吃相难看”。 另一方面,“渝见小面”小店还赢在法治底线。司法在区分恶意蹭流侵权与行业善意公用时,是有严格标准的。判定商标侵权,需要考量消费混淆度。“渝见小面”在装潢设计、经营区位、客群圈层等多个方面与“遇见小面”毫无瓜葛,决非仅凭单一文字相近就可定罪的,而且就文字而言,“渝”指向地域风味,“遇”侧重文创寓意,命名逻辑全然不同,也可谓是泾渭分明,再结合之前的“青花椒”、“潼关肉夹馍”等同类司法判例,该案一旦开审,很可能会驳回权利滥用诉求,原告的败诉风险极高。 此次事件也给当下异化商标维权、资本诉讼霸凌乱象敲响警钟,提醒连锁品牌应有包容市井烟火、体恤底层民生的温度,一味冰冷的“诉讼”,可能会搬起石头打自己的脚。(李发治) |
